为提高各地、各部门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相关评估情况,国家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决定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专题部等1793个表现突出的单位和李庚等1556名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其中,我省共有47个表现突出的单位和39名表现突出的个人受到表扬。我市共有3个表现突出的单位和3名表现突出的个人受到表扬——表现突出的单位分别是中共忻州市委宣传部,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现突出的个人分别是国家税务总局原平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齐志平,忻州市拘留所所长、一级警长贺国新,中共定襄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冀晋君。(记者鲁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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