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 > 文化忻州  
代县钟楼
http://xz.sxgov.cn/  忻州新闻网   2024-09-30 08:31:10

代县钟楼位于该县上馆镇东北街村东大街北侧。据《代县志》载,建于明洪武七年(1374),明万历十四年(1586)、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清咸丰二年(1852)多次维修,现存建筑为明代遗构。

钟楼坐北向南,占地面积364平方米,为二层三檐砖木构楼阁式建筑。楼身平面方形,建于一方形台基上,底边长17.5米、基高3.8米。面宽五间,进深四椽,十字歇山顶。一层二重檐,四周围廊,正面中间辟门,一重檐下斗栱为三踩单翘,二重檐下斗栱为五踩单翘单昂;二层檐墙砖砌,四面设方窗,檐下斗栱为五踩单翘单昂。楼身西侧设有登楼步道。楼内现存金大定二十八年(1188)铁钟一口,清维修碑一通。2004年公布为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山西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其管理使用者履行下列文物安全责任:

(一)明确文物安全责任人和文物安全管理人。国有文物、博物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该单位文物安全责任人,非国有文物、博物馆单位法人代表或所有人为该单位文物安全责任人。文物安全管理人由文物安全责任人指定,未指定的由该单位文物安全责任人兼任。

文物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文物安全负责,文物安全管理人组织落实本单位文物安全管理工作。

(二)文物、博物馆单位实行岗位责任制。文物安全责任人根据本单位岗位、人员具体情况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岗位安全责任并予以公示,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同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管理。

安防、消防控制室执行双人双岗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上岗。

(三)实施风险点和危险源常态化管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开展文物安全日常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编制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文物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同时建立与公安、消防联勤联动机制,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五)按有关规范标准配备安全防范设施或器材,选配电气设备,敷设电气线路,积极应用电气火灾监测和消防物联网等技防、物防措施。同时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对文物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测检修和维修保养,确保设施安全有效运行。

(六)国有文物、博物馆单位所需安全经费由本单位承担,非国有文物、博物馆单位所需安全经费由其所有人承担。

非国有文物、博物馆单位所有人确实无能力承担安全经费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帮助。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物安全工作职责。

(未完待续)


关键词:
编辑:董春艳        责任编辑: 来源:
分享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