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9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晓红为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俊彪为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胡 烨为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常 进为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郭耀庭的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白文光的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