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殡葬基本服务保障制度,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促进我市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殡葬综合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晋办发〔2021〕15号)精神,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24年6月1日起,对全市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减免,同时免除特殊贡献群体部分殡葬延伸服务费。 《通知》明确了在忻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殡仪馆办理殡仪服务及火化事宜的五类人员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一是忻州市户籍居民,包括在忻州市境外死亡的忻州市户籍城乡居民;二是在忻州市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的非忻州市户籍学生;三是驻忻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四是经县(市、区)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火化证明或火化通知的无名尸体;五是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流浪乞讨、弃婴等其他人员。 《通知》明确了两类减免项目。一是基本殡葬服务费:遗体接运费(辖区内接运,含抬尸费、消毒费和普通纸棺);遗体存放费(含3天以内的冷藏费);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1年期);骨灰盒1个(200元以内)。减免标准按照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执行,超出减免项目标准的费用或选用其他非基本服务项目,费用自理。二是特殊群体延伸服务费:对驻忻部队和武警部队牺牲的现役官兵,英模,牺牲的民警,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免除告别厅使用费。另行选定的延伸服务项目费用由丧事承办人自行负担。 《通知》还明确了相关办理程序、资金保障等事项,要求各县(市、区)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大力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记者鲁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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