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忻州市铁矿企业整治整合重组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获悉,我市按照“先整治,再整合”的思路,从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开展铁矿企业重组工作,彻底改变全市铁矿企业生产无章可循、安全无法保障、生态损毁难以恢复治理的现状,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大、中型矿山企业引领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 据介绍,列入整治范围的主体包括七个方面,一是发生过安全事故,未整改到位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违法违规开采或建设、开采现状与设计不符的企业;三是一个采矿许可证内多系统、多个开采主体开采的企业;四是矿区位于重要公路、铁路可视范围内的露天开采企业;五是矿区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矿山企业;六是未严格落实外包工程安全主体责任,以及承包单位存在分包转包采掘工程项目和利用挂靠资质承揽采掘工程的企业;七是其他不符合开采要求,应当整治的企业。整合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同一矿区内多个开采主体开采同一矿(体)脉、矿区范围紧邻或搭界、生产活动相互影响的铁矿企业;二是相互开采存在风险隐患、互联互通的多个生产系统矿山企业。 据了解,在铁矿企业整治整合重组工作中,我市坚持“政府引导、依法依规推进,龙头带动、提档升级,规划引领、分步实施,就近整合、集中连片,有偿使用、优化配置,统筹兼顾、公开公正”6大基本原则,特别强调要严格依法依规、保障合法权益,通过“关闭淘汰、改造提升、整合重组”,实现全市铁矿企业数量明显减少,重点县新改扩建和整合的地下开采铁矿企业生产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露天开采铁矿企业生产规模不低于60万吨/年,其他县铁矿企业生产规模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最低生产规模,要求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登记发证,进一步把忻州的钢铁产业建设成安全绿色、集约节约、高质量发展的支柱产业。 (王利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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