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破解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全力推进“清零行动”综述
自全省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决不把历史遗留问题再留给历史”为担当,按照“倒着想、顺着做、分类了、集中办”的工作思路,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先易后难、分类处置,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清零行动”落严落细落到位,取得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得到实惠”的成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市清零行动任务房屋总数157319 套,完成首次登记157319套,占比100%;全市清零行动财政总收入64669.29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4155.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27.43万元,税收54254.87万元,异地建设费(人防部门)3663.26万元,罚款 358.26万元,其他费用209.67万元。
高位统筹 健全机制
领导重视,高位统筹。成立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领导组,负责顶层设计,统揽全局工作。由市纪委监委牵头成立清零行动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对全市工作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政策引导、责任传导、业务协调、进度督导。
健全机制,明确职责。根据工作需要,成立6个工作小组,即综合协调组、审查认定组、执法清费组、政策法规组、确权登记组、监督执纪组。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健全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方案,提出思路。根据本市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提出了“倒着想、顺着做、分类了、集中办”的整体工作思路,为清零行动稳步推进提供了行动指南。
明确任务 压实责任
开展摸底调查,做到底清数明。对全市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进行“大起底”,组织街道、社区、乡镇统一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对所辖范围进行拉网式筛查,确保全覆盖、零遗漏、无死角、无盲区。将汇总核实的数字形成条目清晰、方便易查的清零台账,对后期分类处置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资料。细化目标任务,做到对标前行。按照清零总任务,以2021年和2022年两年6:4完成比例,将目标任务逐月分解,以月考核,定期通报,并提出了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2021年10月又对全市清零项目进行全面盘点梳理,围绕各县(市、区)任务总量、难易程度逐一研判分析、科学评估,确定凡清零任务在5000套以下的县,2021年底全部完成;清零任务在5000套以上的县,2021年底完成转移登记80%。与此同时,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做到条块结合、相互支持、共同负责。
优化流程 压缩时限
各工作组接到任务后开展联审联验,着力压缩手续办理及费用缴纳时限。对未取得验收手续的项目,坚持“以函代证、费证分离”的处置方法,先行出具验收认定手续,同步提出整改要求,同步补充相关资料,同步实施行政处罚,同步追缴相关费用。每个环节都有任务要求、规定时限,一环扣一环,环环紧扣,形成了科学的流水线和完整的工作链。同时,在市政务大厅专门设立集中办公场所,加强联动协作,由过去的串联审核变为现在的并联审核,充分发挥了联审联验作用,逐步形成了“左右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创新举措 精准施策
坚持精准分类。按照“一事一策、一事一议”的处置办法,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同情况,分类进行梳理研判,把台账上每一处还没有确权颁证的房屋情况摸清摸透,将影响颁证确权的原因一一查明,把问题进行精准归类,重新建立清零台账。对2016年12月31日以前的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将补办手续与处理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相分离,对不能正常补办手续的项目,采取“以函代证、费证分离、挂账处理”等形式出具认定意见,同步严肃处理开发建设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缴企业所欠税费。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各部门的认定意见,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或转移登记。对2017年1月1日以后证件齐全、产权清晰且已缴清各种费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按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对在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集资房、安置房、涉及军产等问题,多次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化解措施。
坚持守正创新。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界限内,优化流程,简化资料,用足、用活、用好政策,取得政策支持,做到既要依法办事,又要解决问题。坚持法治思维,坚持底线思维,防止违规办理和搭车办理。
搞好优质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不动产新型模式,采取网上公示、现场公告、上门服务和节假日不休息等举措,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优质服务。期间,针对市直确权登记录入设备不足、网速慢等问题,新购置电脑10台、网速扩容500兆。聘用第三方机构15名人员,实行“人员轮岗、设备不停”的24小时轮班作业工作模式进行信息录入,基本实现了只要企业和群众来办证,全部做到愿办尽办、应办尽办、应办快办。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结合实际,创新思路、优化流程,采取“咨询预约在家办、首次登记集中办、转移登记委托办”3条措施,特事特办,愿办尽办,实现了“防疫”“清零”的双赢目标。
强化监督 严管厚爱
挂图督战。监督执纪组将各县(市、区)的目标任务制成图标,划定时限,倒排工期,每周五调度一次,对连续3周进度排名后三位的进行约谈。
疏通堵点。面对遗留问题覆盖范围广、问题类型多的实际,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既盯进度又看困难,既找问题又疏堵点,为高质高效确权颁证清除障碍、提供保障。针对前期基础不牢、盲目上手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全面梳理,逐个项目建立进度台账,明确目标、收集问题、疏通堵点、解决难题,有计划、有顺序推动任务落实;针对相关部门衔接“断档”、流程不优的问题,5次召开协调小组专题会议,分类别、分批次研究制约审查认定、影响确权颁证的问题症结,协调相关工作专班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用足用好“处办分离”政策,实施并联审查认定,促进提质增效。
监督保障。市纪委监委将清零行动纳入综合监督检查内容,派出8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围绕责任落实、部门履责、机制运行、任务落实4个方面,对13个县(市)和市直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监督。监督执纪组多次召开会议,安排落实清零工作。着专人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协助各工作小组督促相关企业收集资料、完善手续。对不积极主动配合的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约谈,并启动追责程序。
总结完善 巩固提升
在清零行动取得阶段性胜利后,我市于2022年9月开始重点开展清零行动总结完善、巩固提升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回头看”。按照《通知》要求,紧盯三个重点内容进行检查。查清了个别小区存在将已经登簿的不动产权证书未发放到群众手中的原因;对因个人原因暂不愿办理转移登记的业主均已签署了承诺书或知情同意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建立起“一户一档”;补充完善了纳入暂时无法办理转移登记的查封、抵押或继承、离婚等理由的佐证材料。二是完善后续工作。对欠缴的相关税费制定追缴措施;对部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且拒不配合“清零行动”的开发企业,实行联合惩戒;对因个人原因暂不愿办理转移登记,或因查封、抵押或继承、离婚等纠纷无法办理登记的,纳入日常工作,建立“一户一档”。三是构建起长效机制。结合已出台的“房证同交”“地证同交”“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和新建房预售资金监管等制度,加快研究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税费、高价代办、强制代办等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推进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制度,建立健全房地产领域专项投诉、受理、核实、处罚等全流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房证同交”已发放不动产权证380本;“地证同交”已将18个项目纳入实施范围;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率达到66.67%,高于省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底达到40%的要求,位列全省第二。(王国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