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6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284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1711例。全国现有高风险地区41个,中风险地区328个。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疫情防控办健康提示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的返(抵)忻人员及山西健康码转为“红码”“黄码”人员,特别是3月22日以来有天津市河东区、津南区,河北省雄安新区,安徽省黄山市,浙江省金华市,四川省南充市,海南省三亚市,广东省湛江市旅居史的返(抵)忻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近期非必要不离忻不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假期倡导就地休假,尽量避免或减少出行。建议老人、孕产妇及慢性病患者不出行。外省入(返)忻人员、健康码转为“红黄码”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或宾馆酒店报备,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三、加强涉疫地区人员排查,严格按要求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一)对7天内有上海市,吉林省,河北省邯郸市、保定市,安徽省淮南市、阜阳市,江西省南昌市、抚州市,辽宁省沈阳市,福建省泉州市,河南省周口市,江苏省徐州市、宿迁市、苏州市、镇江市旅居史的(名单实施动态调整)和14天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返(抵)忻人员,全部赋“红码”管理,落实点对点接返,按“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对7天内有除上述地市其他省外旅居史的返(抵)忻人员全部赋“黄码”管理,落实点对点接返,按“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要实行单人、单间、独立卫生间,加强通风。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和本地无居所者,按风险高低实行集中隔离或入住“健康驿站”隔离。
(三)境外入境人员,赋红码,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14天的,返忻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21天的,返忻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无异常的解码;
(四)时空伴随者,赋黄码,实施“7+3”居家健康监测措施,禁止聚集,非必要不外出,隔离期满无异常的自动解码;对大数据推送尚不能排除风险的人员,暂赋黄码,经排查核实后,分类转码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四、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居民小区,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交通场站等要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山西健康码、山西场所码)、戴口罩疫情防控“三要素”,提醒省外返(抵)忻人员主动报备,配合落实好相关隔离管控措施,做到严防死守不留死角。
五、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少聚集、不扎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全力筑牢寄递渠道疫情防控屏障。在接收境外、国内涉疫地区邮件或者货品时,要加强科学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使用一次性手套;尽量在户外拆件,不带外包装回家,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如需拿回家中,可用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喷洒或擦拭表面,做到每一面完全湿润,确保全方位消毒;对邮件、快递物品可用消毒剂、热力消毒等方式进行消毒,或存放一段时间后再使用;处理完后及时摘下手套,更换口罩,认真清洗双手或手消毒,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鼻,最大程度降低“由物及人”的传播风险。提醒公众谨慎从境外和国内涉疫地区购买产品、邮寄物品。
七、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八、积极主动接种疫苗。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按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在预防感染,特别是降低重症和死亡方面效果显著。同时按程序开展同源或序贯加强免疫,可以使抗体水平迅速增长,从而提高疫苗免疫效果。目前我市已启动18岁以上人群序贯免疫接种,请公众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符合条件者尽早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忻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