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清明节期间全面禁止野外祭祀用火、增强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定下发后,河曲县人大常委会立即行动,全力应对清明节期间野外祭扫活动,确保了清明节期间全县火灾防控到位,为全县零火灾提供坚实保障。
领导重视,及早部署。市人大的决定下发后,该县人大常委会立即召开主任会议,对贯彻落实决定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在4月1日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上进行了传达学习。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各乡镇及全县人大代表印发了关于落实决定的意见,要求全县人大代表带头落实决定。
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乡镇、居民办和村、社区,将决定张贴到村口、路口和重点街道、小区,引导群众告别传统祭祀方式,增强绿色祭祀意识,切实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动员全县人大代表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告知在外亲友,疫情解除前暂缓回乡祭祀,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压实责任,严防死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清明节假期期间全体出动,到所包乡镇督导检查森林防火,检点防火宣传是否到位、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职责是否有效落实,确保责任压实、措施落实,切实把各项预防工作落细落实,全力以赴做好防火灭火各项工作,有效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记者张剑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