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日,我市网传一则“忻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令第1号”的虚假信息,市政府及时发布辟谣公告。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男,1997年4月出生,五台县人),于2020年1月26日在互联网传播“忻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令第1号”虚假信息,被快速转发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五台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张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二、近日,我市传播一则信息为“忻州义井昨天医院拉走一个武汉回来的学生已经确诊,咋没报”。经查,违法行为人韩某(女,55岁,静乐县人)于2020年1月26日在今日头条中传播“忻州义井昨天医院拉走一个武汉回来的学生已经确诊,咋没报”虚假信息,被快速转发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静乐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韩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三、近日,我市传播一则小视频并附内容为“武汉人回四川老家了,被老家人举报,他就把举报人给杀了”。经查,违法行为人肖某在微信群传播一段血腥视频,内容显示:“多名警察控制住一名男子,另有一名男子被割颈倒地,地面有大量血渍,旁边有多名围观群众。”此信息被谣传为“武汉人回四川老家了,被老家人举报了,他就把举报人给杀了”。该谣言信息在微信群被快速转发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忻州市公安局忻府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肖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四、近日,网传一条消息为:“通知,县各城区内,于今日24时后所有路口红绿灯,统一改为24小时红灯,除特种车辆外,私家车闯一次6分200元,禁止私家车辆出行,正常行驶,另行通知(请大家踊跃转发)”。
经核实,我市交管部门并未发布此类交通管制通知,所有红绿灯均正常运转。该谣言在全国多地传播,各地交管部门对此进行辟谣。经查,该违法行为人陈某某(男,现年62岁,原平市西镇人)。2020年1月31日,陈某某用自己微信在微信群中转发了“县各城区内于今日凌晨24后所有路口红绿灯统一改为24小时红灯”的虚假信息。目前,原平市公安局对陈某某进行了教育训诫,其保证以后规范使用互联网,不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不触犯法律法规。
五、近日,我市网传一段落款内容为“忻州市公安局”的警情通报。经核查,该虚假信息发布人为王某某(男,43岁,五台县人)。2020年1月31日,王某某将其他地市的警情通报修改了部分内容后发布在微信群中,此虚假信息被大量转发扩散。目前,五台县公安局对王某某进行教育训诫,同时网警提示,获取真实内容请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经过认证的官方媒体账号。
六、近日,静乐县微信群中传播一段话:“静乐已有新型病患者,大家请注意,不要出门,就在衙门前。”截至目前,静乐县并未发现疑似病例。
经查,谣言信息发布人为李某(女,静乐县人)。李某因在微信群中散布不实信息,静乐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七、近日,繁峙县传播一则信息内容为:“砂河董山小区于2020年2月1日发现一例新型冠状性肺炎病例。”截至目前,繁峙县并未发现疑似病例。
经查,发布此谣言信息人为杨某某(男,居住于繁峙县砂河镇,系高二学生)。繁峙县公安局依法对杨某某进行询问,该杨对其编造不实信息发布在互联网的事实供认不讳,因其认错态度较好且为在校学生,繁峙县公安局对其依法进行了教育训诫。
八、近日,繁峙县本地传播一则信息内容为:“繁峙新城小区和锦绣苑小区隔离武汉回繁发烧人员”。截至目前,繁峙县并未发现疑似病例。
经查,该谣言信息发布人为白某(女,繁峙县岩头乡人,系大四在校学生)。白某将此谣言信息发布在QQ群中,随后被广泛转发并扩散至微信群。繁峙县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询问,白某对不实信息发布至QQ群内的事实供认不讳,因其认错态度较好且系在校学生,繁峙县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了教育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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