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 最大程度保证人 民群众生命健康, 切实降低元宵节期间因人员流动、聚集造成的疫情防控风险, 坚决防止疫情在我区发生和扩散,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 现就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全区范围内, 严禁举办一切公众性聚集活动。各乡、镇、街道, 区直各部门元宵节期间组织的一群众文化活动律予以取消; 全区各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各界人士在元宵节期间不得举办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 不聚集打牌、打麻将、下棋, 不聚集跳广场舞、健身操、卡 拉OK等活动。
二、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含农村自办宴席活动), 不参加、不举办各类家庭、朋友、集体团拜聚餐活动。
三、各乡、镇、街道做好联防联控工作。要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在疫情防控期间自觉做到不走亲访友、 不相互串门、不扎堆聊天, 不携带宠物进入公共场所, 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人员聚集性活动; 要广泛宣传动员, 及时公布举报电话, 对发现公众聚集性活动的实行举报, 并报区防控办。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 不听劝阻举办聚集性活动, 甚至因聚集性活动导致疫情扩散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 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 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聚集性活动的, 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特此通告。
忻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借章)
二0二0年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