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公布第七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煤矿名单,鄂尔多斯市宏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等30处煤矿成功申办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其中有山西省境内煤矿21座,占到公布数量的70%;有忻州市境内煤矿3座,分别是宁武县梨园河煤矿、静乐县天安煤矿、河曲县梁家碛煤矿,占到全国公布总数的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矿井可享受以下激励政策:一是在全国性或区域性调整、实施减量化生产措施时,原则上不纳入减量化生产煤矿范围。二是在地方政府因其他煤矿发生事故采取区域政策性停产措施时,原则上不纳入停产范围。三是申请生产能力核增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开展审查确认工作;新投产的煤矿和已核定生产能力的煤矿,通过生产能力核定提高产能规模的间隔时间可由3年缩短至2年。四是生产能力核增时,产能置换比例不小于核增产能的100%,通过改扩建、技术改造增加优质产能超过120万吨/年以上的,所需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五是生产能力核增时,核增幅度可在“不超过煤炭工业设计规范标准设计井型规模2级级差”规定的基础上,上浮1级级差;实现“一井一面”或智能化开采的,核增幅度可上浮2级级差。六是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七是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主管部门作为对煤矿企业信用评级重要参考依据。八是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适当减少检查频次;煤矿停产后复产验收时,优先进行复产验收。九是煤炭先进产能核定政策执行期间,通过生产能力核定方式提高产能规模,可不受“已核定生产能力的煤矿满1年后”的要求限制,核定生产能力后的剩余服务年限不得少于10年。 (李秉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