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罗清宇
各位代表:
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向前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党的二十大,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了战略谋划,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党中央及省委部署安排,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到,“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新时代引领党和国家事业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政治保证。担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的新使命新任务,必须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五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审议完成法规155件,其中制定58件、修订20件、修正45件、废止32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223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73项,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20项。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337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30件(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03人(次)。重点督办代表建议57项140件。2022年,贯彻落实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等工作,制定汾河保护、数字经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社会信用、中医药、小杂粮保护、绿色建筑发展、整沟治理、禁牧轮牧休牧、教育督导、社区居家养老等11件法规,修改反不正当竞争、安全生产、燃气管理、泉域水资源保护等10件法规,初审湿地保护、平安建设、档案管理等3件法规;作出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等决议决定7件;在做好法律明确规定的计划、预算、审计、环保、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等监督工作的同时,还听取审议了承诺制改革、国土空间规划、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外事工作服务对外开放新高地、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法律监督等专项工作报告,对汾河保护、警务辅助人员、动物防疫、优化营商环境等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在谱写山西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中展现了人大担当,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指示要求,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工作。建立并落实第一议题、专题讲座等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每一项工作,首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从中找到推动实践、破解难题的智慧和方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基本功、必修课,每年召开全省人大学用交流会,推动全省人大更好地运用新时代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
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委“两个转型”、能源革命、绿色转型、社会治理和民生改善等方面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壮阔实践中,在打好决胜全面小康三大攻坚战和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等大战大考中,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
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全面领导之下。健全完善人大接受党的领导制度,细化明确20项向省委请示、报告、报备事项。切实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人大工作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依照程序进行落实。在各专工委设立分党组,履行政治保障责任。修改常委会工作规程、组成人员守则,强化政治标准、政治要求。在常委会会议期间设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就重要议程和事项统一思想,确保省委决策意图顺利实现。
二、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加强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努力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中。
立法工作全面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注重从代表议案、群众建议中确定项目,五年来,96件法规来自于代表议案、群众建议。所有法规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代表联络站面对面听取群众对立法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论证会、听证会开在基层,拓展群众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夯实民意基础。
监督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定监督计划,充分听取相关单位、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五年来,围绕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卫生、环境等问题确定76个监督项目。通过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充分反映群众意愿。连续两年就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组织代表视察,推动项目落地见效。
代表工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全省建成1510个联络站、3783个联络点,9.2万余名五级代表全部编组进站活动,宣传党的政策、宪法法律法规,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实事9.8万件。深化拓展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调研和计划、预决算审查等工作常态化。五年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341人(次),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2486人(次),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近2000人(次)。
选举任免充分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圆满完成任免工作,将党的人事安排意图转化为人民意志。组织324人(次)宪法宣誓,强化任命人员宪法意识和公仆意识。提出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培训指导,在全国率先完成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加强了基层国家政权建设。
三、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升立法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水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立法突出特色、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等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省委转型综改、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确保法规立得起、接得住、真管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积极探索“小切口”立法,通过“切小题目、切细内容、切准特色、切实措施”,“量身定制”解决实际问题,全国人大肯定山西走出了一条精细立法、精准立法的路子。
及时把省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规制度。“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赋予山西的两大使命,制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开发区条例等一批法规,以法治方式保障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作出支持和保障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助力山西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中解决制约发展的结构性、体制性、素质性矛盾和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制定整沟治理促进条例,巩固拓展我省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治理实践成果,相关做法得到全国人大肯定,写入黄河保护法。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引领促进产业转型和数字转型一体推进、深度融合。作出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推动省委“一群两区三圈”城乡区域发展新布局落地落实。
精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社会信用、优化营商环境等法规,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制定修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外来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等法规,通过管用有效的扶持服务,支持保障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制定小杂粮保护、经济林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促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等法规,推动农业特色转型、优质高效发展。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强化预算约束,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织密扎牢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法治网。实施“两山七河一流域”保护立法计划,制定汾河保护条例,全面加强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定禁牧轮牧休牧条例,保护、培育和修复林草植被,维护生态安全;修改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强化泉域水资源补给修复、集约利用;修正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条例,初审湿地保护条例,指导设区的市开展流域协同立法,筑牢绿色生态屏障,推进美丽山西建设。制定修改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等法规,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引导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保护利用得天独厚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山西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历史厚重、遗存丰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文化根脉责无旁贷。制定修改传统村落、山西老陈醋、平遥古城保护条例,发扬光大优秀传统文化,助力打造中国文化传承弘扬展示示范区。山西是革命老区,遍布全省的红色资源是宝贵的精神财富,保护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义不容辞。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制定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继承革命传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山西是资源大省,肩负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任务艰巨。修改安全生产、消防、燃气管理条例,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制定修改工会法实施办法、警务辅助人员、行政执法等法规,初审平安建设条例,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
扎实推进民生领域立法。制定教育督导条例,修改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两个实施办法,促进构建公平优质教育体系。作出促进技能山西建设的决定,推动以技能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制定中医药条例,出台全国首件保障和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法规,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康养产业促进条例,推进高品质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
各位代表,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是我们党百年来的执着追求。我们要始终如一、脚踏实地坚持立法为民,让立法工作在增进民生福祉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有力推动党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要用好宪法赋予的监督权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持续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监督的刚性和实效不断增强。
推动党中央有关改革部署落地落实。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是党中央和全国人大部署的两件大事。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加快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不断深化。连续五年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作用。
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听取审议国土空间规划报告,调研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实施情况和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情况,推动优化城乡区域发展空间形态和重大生产力布局,为把太忻经济区打造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助力。听取审议“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外事工作服务对外开放等报告,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并进行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助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进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听取审议释放科技创新活力工作报告,检查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赋能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报告,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乡村文旅产业发展专题调研,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推动法治山西建设。听取审议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度建设、国际追逃追赃报告,稳妥审慎、依法有序支持监察体制改革。听取审议法院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基本解决执行难等报告,检察院法律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报告,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等决定,支持督促“两院”强化司法保障,维护公平正义。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报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建立完善人大代表转递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等机制,促进国家机关改进工作、依法履职。
推动增进民生福祉。开展就业促进法律法规执法调研,推动疫情背景下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检查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连续两年开展农村贫困老人低保兜底与社会养老政策衔接专题调研,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细落实。听取审议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学前教育、师德师风建设等报告,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推动绿色发展。保护好山西的母亲河是我们的历史责任,汾河保护条例出台后当年进行执法检查,推动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推动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等报告,检查大气、水、土壤、固废等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汾河中上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与黄河流域林草生态建设情况,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各位代表,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要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以法治方式推动绿色发展,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可持续、更有保障。
五、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的重要指示要求,不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完善履职服务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加强代表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修订代表法实施办法,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和处理办法3件法规,配套5个方面49个实施细则,形成了代表工作的制度化体系化安排。制定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省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各机构分工联系省人大代表的制度,压实服务代表责任。
推进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五年来,省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共提出议案163项、建议4599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确定的57项事关全局、代表普遍关注的重点督办建议,实行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督办、副省长领办。建立健全集中交办、重点督办、跟踪落实、结果反馈闭环式办理机制和代表与承办部门面对面沟通机制,开展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开通网上办理平台和“代表建议直通车”,推动议案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围绕提升政治素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提高审议能力等,每年举办代表培训,省人大代表基本实现全覆盖。增加代表活动经费,提高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履职补贴,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向申纪兰学习、做人民好代表”活动,强化“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担当。广大代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力以赴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贡献了代表力量。
六、坚持“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常委会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
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提高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督促机关主动接受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深入开展清廉机关创建工作,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强化实干担当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持续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牢群众观点、加强调查研究、主动问需于民;制定具体措施,精简会议文件、改进文风、改进执法检查工作;鲜明树立“实字当头”工作导向,机关干部“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不断强化,担当干事的精气神进一步焕发。
加强人大制度与工作的宣传。发挥人大工作与理论研究会作用,办好人民代表报,常态化举办法规新闻发布会,连续五年开展“三晋人大代表采风行”活动,深入宣传报道人大工作情况和代表履职事迹,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
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自觉接受全国人大指导,配合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多次召开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全省立法工作座谈会,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备案审查、预算联网监督等工作的指导,推动全省人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各位代表,五年来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市县乡人大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等。这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加以改进。
五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切体会到,落实党中央及省委要求,有效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就是要做到“四个必须”:
——必须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政治属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就是要心怀“国之大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是人大工作把准方向、发挥作用的政治保证,也是人大工作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必须始终坚持的重大要求。
——必须围绕中心大局,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的一贯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以法治方式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是过去工作的着力点,也是今后需要牢牢把握的工作主线。
——必须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联系群众是人大最大的优势,联系群众重要的渠道就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不断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生机活力。
——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人大工作必须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依法履行职权,同时要注重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提升,更好担负起奋进新征程的新使命。
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对全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作出了部署安排。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锚定时代方位、找准工作定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建设“三区三地”、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同步推进“两个转型”、能源革命和“五个一体化”、深化改革开放、强化科教人才支撑、健全民主法治、建设文化强省、增进民生福祉、建设美丽山西、维护安全稳定、全面从严治党等“十个更大”要求,按照省委书记蓝佛安提出的重要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扛起以法治方式服务转型综改、能源革命“两大使命”和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历史责任,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作出贡献。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省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起步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要紧跟中央决策、紧扣全省大局、紧贴群众期盼,着力增强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奋力开创新时代省人大工作新局面。
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落实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工作始终绝对置于党的领导之下。
要毫不动摇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提升联络站工作绩效,探索建立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推动代表小组活动与联络站活动有机结合。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作用,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完善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座谈、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机制,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强化代表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初任培训和履职学习,全面提升履职意识和实践能力。加强对代表依法履职的保障和支持,规范代表经费使用管理,完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功能,制定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办法。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强化办理过程管理和跟踪督办力度,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要毫不动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动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聚力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谋划推进人大工作。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科学提出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大“小切口”立法探索力度,注重把先行先试的成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制定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湿地保护、城市垃圾管理、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等方面的法规,修改代表大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地方立法条例,道路运输、土地管理、节能减排、文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全民健身等法规,进一步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提升全省的法治保障水平。在继续做好法律明确规定的监督工作的同时,听取审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文旅融合创新发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的报告,检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数字经济、文物保护、社区居家养老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一系列执法调研和专题调研,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持续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确保各国家机关都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要毫不动摇坚持“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扎实推进人大机关自身建设。省人大机关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班子,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时刻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自觉践行“三个务必”,健全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加强信息化建设,支持人大工作与理论研究会发挥作用,全面加强机关各方面工作和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为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担当尽责、扎实工作,团结奋斗、锐意进取,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山西篇章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