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根据《山西省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排查灾种主要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已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排查结束后,及时编制地质灾害排查报告,并将报告主要内容通报当地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地质灾害隐患点(区)位置;
2.危害对象及范围;
3.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及基本特征;
4.地质灾害引发因素及发展趋势;
5.已采取的防治措施;
6.防治工作建议。
什么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是指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市)、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技术单位的指导下,通过开展宣传培训、建立防灾制度等手段,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前兆和动态进行调查、巡查、简易监测,实现对灾害的及时发现、快速预警和有效避让的一种主动减灾措施和工作系统。
群测群防体系的职责是什么?
县级: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群测群防体系的统一领导,组织开展防灾演练、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等工作,负责统筹安排辖区内群测群防体系运行经费。
乡级:在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乡级人民政府具体承担本辖区内隐患区的宏观巡查,督促村级监测组开展隐患点的日常监测。
村级: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填制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到防灾责任人,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由隐患点所在村负责具体发放,并向所有持卡人说明其内容及使用方法,建立“两卡”档案,并且建立监测和“三查”制度,以及值班制度,各级防灾责任人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并记录。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上报,并由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组织群众疏散撤离。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约定,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日常防治工作。参加地方地质灾害防治年度趋势预测和研判,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核查、评估、认定,协助地方政府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方案并督促落实,参与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应急调查和应急处置,协助地方政府开展地质灾害的宣传、培训、演练工作,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驻点进村的技术支撑工作。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