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市县公安机关打掉一个电信网络诈骗团伙
2022年6月,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根据案件线索,主动经营并侦查发现了一个受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指挥、在境内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团伙。6月15日,市公安局成立由市局反诈中心牵头,河曲县公安局主办,其他分县局配合的“6·15”专案组,集中全市警力重点侦办。
经查,该团伙在微信、QQ群内以完成“关注公众号、商家店铺”等任务从而奖励红包为诱饵,诱导受害人在刷单诈骗平台中进行垫付、投资,最终对其实施诈骗。该团伙分工明确,有主要负责提供聊天话术、银行账号以及“三方”聊天工具账号密码,对团伙成员进行管理并发放工资的团伙头目;有负责话术聊天、“吵群”晒单、诱导受害人注册“三方”聊天工具账号、开立“平台”账户,对受害人实施诈骗的成员。
在全市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6.15专案组民警赴全国各地抓获犯罪嫌疑人51人,其中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0人。目前,市公安局反诈中心还在进一步深挖扩线中,力争打深打透,彻底斩断这一涉诈犯罪利益链条。
案例二:市县联动成功捣毁一个外省流窜洗钱窝点
6月28日下午,静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举报,称该县某酒店有人正在从事电信诈骗洗钱活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快速联动,迅速掌握了该窝点人员身份。随后,静乐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往该酒店开展集中抓捕,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迪,代某雄,袁某玉,姜某东、李某军,现场扣押作案工具手机7部,银行卡11张,涉案现金6500元。经查,李某迪、代某雄二人系外省流窜非法洗钱人员,主要负责联系在缅北窝点的境外诈骗分子;其余三人为本地居民,受李、代二人教唆,帮助其操作非法转账洗钱,从中挣取好处费。5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已被静乐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三:贺某某被诈骗案(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
2022年5月11日,原平市居民贺女士报案称其在网上被虚假投资理财诈骗85万元。经查,4月15日上午10时许,贺女士在家上网使用“快手”APP时收到一个陌生人的私信,对方声称自己是贺女士多年前认识的朋友“韩某”,多年来靠在网上炒股发了财,可以带着贺女士一起赚“大钱”,从而骗取了受害人的信任。在对方的诱导下,贺女士下载了一款名叫“链上会”的炒股APP并添加了对方好友。对方每天和贺女士聊天,称手里有一支挣钱的股票,让其帮忙操作。贺女士按照对方描述的步骤操作后赚到了1000余元,于是向“韩某”指定账户转款2万元,让其帮忙操作购买股票。4月15日至5月10日,被害人陆续向对方指定银行账户转款15笔,共计83万元,平台内显示有100万余元,但当贺女士想要全部提现时,平台提示需再缴纳一笔管理费才可提现。贺女士意识到被骗后报警,共计被骗85万元。
案发后,反诈中心民警迅速采取行动,对涉案资金采取紧急止付措施,成功止付涉案资金412477元,其中包含受害人贺女士的217802元。
诈骗套路:
1、骗子制作虚假投资理财软件,以高额回报诱导受害人下载投资;
2、骗子操纵后台,受害人投资后先期可赚取小利(骗子的诱饵);
3、待大额资金投入后,骗子操控平台,会显示赚了大笔资金,但根本不能提现,骗子诱导受害人继续投资大额资金以赎回本金和利润,受害人投的越多被骗子骗走越多,此类诈骗不仅会骗走人们所有积蓄,还会让人们负债累累。
案例四:刘某某被诈骗案(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诈骗)
2022年4月25日,忻府区居民刘先生到直属分局报案称其被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诈骗1万余元。经查:刘先生系60岁以上老年人。4月23日上午11时许,刘先生在家中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淘宝客服,说刘先生在网上购买的东西出了问题,现在要为其办理退款、赔偿手续,但要刘先生先缴纳一笔“激活保险”,确保赔偿金顺利到账。在对方的诱导下,刘先生按照对方描述的步骤操作自己的银行卡向骗子提供的银行卡账户转账1万余元。之后在朋友的提醒下才发现被骗,于是向警方报案。
案发后,市局反诈中心迅速分析研判锁定嫌疑人,与直属分局共同成立联合抓捕组,于5月21日至5月24日远赴福建省福州市抓获该案一级卡犯罪嫌疑人林某,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诈骗套路:
1、骗子冒充电商客服称受害人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或冒充快递公司称受害人的快递丢失给予经济赔偿;
2、诱导受害人下载安装一个APP,进入骗子预先设计好的第三方后台;
3、要求受害人输入个人银行卡信息及验证码、密码等,骗子利用相关信息操作受害人银行卡将钱转走。
案例五:张某某被诈骗案(冒充熟人、领导类诈骗)
2022年5月20日上午11时许,河曲县居民张先生报案称其在网上被冒充领导诈骗20万元。经了解,5月19日19时许,一名自称是某乡杨乡长的人在微信上添加张先生为好友,几句寒暄之后便要求受害人于第二天上午10时去其办公室,称有要事与其详谈。次日早晨8时许,对方微信联系受害人,称其在外调研,需要周转一笔钱办事,但因身份特殊需要张先生帮忙垫付。对方称先转账给张先生,再让张先生转给对方。张先生答应并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号后,对方便发来了一个给张先生账户转账成功20万元的截图,过了许久,张先生仍未收到此款项,便询问对方。对方谎称其账户加密,所以到账时间至少要12小时,并要求受害人先行垫付。张先生按照对方提供的账户操作转账后,骗子便销声匿迹。受害人意识到被骗后报警,共计被骗20万元。
案发后,反诈中心民警迅速采取行动,对涉案资金采取紧急止付措施,涉案资金20万元被成功止付,全部属于受害人。
诈骗套路:
1、骗子通过不法手段获知受害人的微信号或QQ号,冒充受害人亲属或者领导通过微信、QQ添加受害人为好友并称急需用钱,要求受害人往其指定账户转账;
2、受害人未通过其他方式核实对方身份真假,轻信骗子的谎言,转给骗子资金后,被骗子拉黑。
忻州公安提醒广大群众:公安机关的事后打击不如群众做好事先防范,快破案不如少发案,多追赃不如少受骗,增强防骗意识,擦亮眼睛,捂紧钱袋子,坚决不上骗子的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