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遵循,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要求,把深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举措,不断完善68个集中安置区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大力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让搬迁群众“安身”更“安心”,基本实现了“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可融入”。2021年搬迁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万元,同比增长12.65%。今年6月9日,该项工作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将对我市进一步加大后续扶持政策支持力度,在安排以工代赈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
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引领,以城镇集中安置区先行示范,探索城镇集中安置区实行城市社区治理、农村集中安置点推行乡村社区治理的新路径。构建“乡镇(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的社区“五级”基层党组织体系。
目前,全市68个集中安置区中建立基层党组织110个,共有党员2746人。集中安置点基层党组织建设覆盖率达100%。同时,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安置村(社区)选派覆盖率达100%。
与此同时,我市健全责任机制,压紧压实县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组统筹责任、行业部门专项责任、乡村两级属地责任、驻村干部帮扶责任。建立联动机制,建立行业部门之间和乡镇、社区之间的联动机制,扎实推动后续扶持工作到位。完善考核机制,将全市68个集中安置小区按照3000人以上、800人以上、800人以下和农村集中安置点四类划分,定期开展情况调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逐项落实后扶工作。2021年完成对20个“五好社区”的创建验收。
在健全、完善“五级”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础上,集中安置区社区推行“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总楼长、单元长”社区“五级”管理体系,促进搬迁群众各项权益保障到位。
全市68个集中安置区中,共设立基层自治性组织(村委会或居委会)43个、党群服务中心32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或社区一站式服务中心34个、物业管理服务中心41个。配备社区干部(含临聘人员)476人,选派驻村工作队66支204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集中安置点覆盖率达100%,“一站式”社区服务中心对800人以上大中型安置区覆盖率100%。保障搬迁群众办事有地方、议事有组织、纠纷有人管、困难有人帮。
党群服务中心负责接转搬迁群众党组织关系等工作,居民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搬迁群众“迁入地”各项权益保障和后续扶持工作,便民跟进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搬迁群众“迁出地”各项权益保障工作,保障搬迁群众公平享受高标准、均等化、全链条的公共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锚定目标,加强安置区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助推易地扶贫搬迁人口集中安置区社会治理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紧密结合,把68个集中安置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共建共享、绿色文明的幸福家园。” 市乡村振兴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记者王国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