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我省重拳整治化工医药企业生产安全 |
本报讯(记者张毅)为深刻吸取交城炫釜肥业“5·18”导热油锅炉爆炸事故和芮城圣奥化工“5·31”燃爆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日前,省政府安委办组织在全省开展化工医药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坚决防控化工医药企业安全风险,严防事故发生。 此次专项整治按照时间和程序安排,分全面排查企业安全管理现状、设计诊断复核、整改和验收、巩固提升四个阶段开展。整治范围包括:除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外的所有一般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学制药生产企业,包括停产企业。重点整治未经过正规设计(含已诊断的)、租用厂房仓库生产、省外转移项目和安全管理不规范等企业。 为此,省政府安委办专门制定16条化工医药企业停产关闭标准,对存在标准情形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同时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等措施,可留有应急处置电源和保证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对于长期停产的企业,应对装置、储罐、管道、物料、地槽、管沟进行安全处置。 省政府安委办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安全职责,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对一般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学制药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和分类整治,依法从严查处非法生产建设行为,做到集中关停一批,整治提升一批,彻底消除化工医药企业重大安全隐患。 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地将组织新闻媒体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一批,列入黑名单一批,实施联合惩戒一批,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同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查处和公开非法违法生产案件,形成严管工作氛围。 |
编辑: 姜晋峰 责任编辑: 姜晋峰 |
来源: 山西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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