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疫情防控平稳有序,目前没有本土阳性感染者。但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为了更好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加有力有效防控隐匿性传播风险,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4月18日上午6:00开始进行全员核酸采样,4月19日24:00前结束。
二、采样地点
请居民按照社区(村)或单位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到指定采样点参加采样。
三、检测对象
全县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四、特别告知
(一)接种新冠疫苗一周内的人员,4月16、17日完成核酸检测阴性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后,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二)因外出等原因不在县内的,可在通告发布后,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告。
(三)本次核酸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不再出具书面报告。
五、具体要求
(一)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根据社区(村)或单位的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二)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三)各乡镇、各社区要组织发动辖区内的宾馆酒店、商超农贸市场、沿街门店、城中村出租房、厂矿企业等场所人员自觉接受核酸检测,确保做到全覆盖。
(四)对正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码为红码人员,以及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卧病在床等人员,工作人员将上门采样,请及时与社区(村)工作人员联系。
(五)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要提前报告所在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请广大居民在检测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状态,积极配合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宁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22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