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新闻政务要闻地市快讯行业动态
忻州宣传宣传动态理论学习文明创建
文化忻州文化产业文化事业忻州书吧
忻州人物人物春秋时代英才点亮忻州
国际国内忻州概况旅游快报景点推荐
走遍忻州名山雄关温泉度假红色景点
网信工作名城风采民情民俗特产美食
忻州视频映像忻州政策法规社科研究
重点工程特别关注忻州网事
忻州公安忻州万象忻州教育
专题报道忻州农村忻州卫生
忻州民生忻州食药旅游服务
忻州网群: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五台县代县繁峙县宁武县静乐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
    星期
当前位置 首 页 > 忻州宣传      理论学习  
侥幸心理害人害己
http://xz.sxgov.cn/  忻州新闻网   2022-03-11 16:13:17

2019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以来,国内多地发生了多起比较重大的疫情传播事件。像2020年4月25日哈尔滨出现的聚集性传播事件,1人传染80人;2021年1月在吉林省通化市发生超级传播事件,超级传播者为1名44岁男性讲师,造成至少144个相关病例感染;2021年月21日,江苏南京一位64岁的老太太明知道自己咳嗽发烧,偷了别人的绿码去扬州,她故意隐瞒行程,不仅到处去吃饭,还去拥挤的棋牌室打牌;最终,她被确诊,一个老太太,感染了一座城。一桩桩、一件件,触目惊心,令人扼腕。谁料2022年2月20日以来,我省晋中、忻州、太原三地发生疫情,三地确诊病例均与内蒙古疫情关联;其中,晋中市太谷区最初确诊的5例为呼和浩特市返谷人员,太原市4例、忻州市忻府区1例均为内蒙古入晋人员。内蒙古阳性患者入晋,1人搅乱了太原和忻州两座城,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产生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疫情期间故意传播病情的,引起传染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关立法是比较明确的。国内发生的一些感染者隐瞒疫情的事件,其实也是侥幸心理作祟。有些人总认为,也许不会被人知道呢,也许不会造成传播呢?以上种种,都是侥幸心理惹的祸。痛定思痛,我们总结出一个深刻教训:疫情防控中,切不可有侥幸心理,侥幸心理害人害己。

我们要杜绝一些地方和单位疫情防控不到位的行为,首先要杜绝侥幸心理。作为疫情防控的一级组织或单位,要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必须按相关政策要求,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放松任何一项措施,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日常各项工作。作为公民,我们每个人也要杜绝侥幸心理,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扎堆、聚集,人与人之间要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作为监督执法部门,更要加大常态化监督执法力度,发现一起涉疫违法行为,就依法严肃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同时,任何个人都不得隐瞒疫情。这是作为一个社会人体现社会责任和义务的一个方面,也是作为一个社会人为整个社会群体做出自己应有的道德贡献。严格来说,在发生重大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时,作为个人必须坦诚自身的实际状况,隐瞒不仅害人,更是害己。因为在面对重大公共卫生安全疫情时,不仅个人无法准确预知,即便是公共卫生安全的专家,也无法准确的把握疫情爆发的性质与方向。所以说,个人隐瞒不仅仅是征信黑名单的问题,如果因为个人隐瞒而带来疫情的扩散,个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忻新语—雨亭)

关键词:
编辑: 杨志成      责任编辑: 杨志成 来源:
分享到:
相关文章
 
热点图片 更多>>  
   
习近平在出席解放军和武 ...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 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 
   
第二十四届冬季奥林匹克 ... 习近平会见吉尔吉斯斯坦 ... 习近平会见摩纳哥元首阿 ... 
   
习近平会见蒙古国总理奥 ... 习近平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 习近平视察慰问中部战区 
新闻聚焦 更多>>  
印像忻州 更多>>  
   
悦读忻州:诗里诗外情正浓 2022年忻州第一场雪到了! 原平市民在年货市场挑选 ... 
   
原平弓家庄村刘建年家西 ... 五寨回收秸秆保护生态环 ... 数只黑鹳在云中河景区涉 ... 
   
定襄县河边镇村民晾晒玉米 五台县东雷乡扶贫“张杂 ... 忻府区南张村村民种植辣 ... 
忻州新闻 更多>>  
友情链接  
   
主管:中共忻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忻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0-3026833 3309576    QQ:379022001
地址:忻州市长征街21号市委大院    邮编:034000    邮箱:379022001@qq.com    xww88@qq.com    技术支持:黄河新闻网
本网由忻州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新网备1408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