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忻州市忻府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四轮全员核酸检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3月3日(星期四)14时开始。
二、采样地点
采样地点与前三次一致,由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所有居民在各自所居住村(小区)的采样点就近采样检测。
三、核酸检测对象
忻府区全体城乡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包含管控区内全部人员。
四、注意事项
(一)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72小时内的人员以及参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工作人员,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后,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三)采样时请携带二代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互相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在采样前半小时内不要进食,不要喝水。
(四)为避免人员扎堆聚集,保证核酸检测工作有序开展,实施分批次、分时段采样。对行动不便的特殊居民将安排专人入户采样。
(五)广大居民要严格落实“非必要不流动”要求,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六)请广大居民注意出行安全,照顾好老人、孩子,听从村(社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参检。
(七)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人员报备,并说明原因。
接受核酸检测是广大居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广大居民要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有关部门将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5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忻州市忻府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2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