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忻府区广大群众:
2022年2月22日,我区新增一例确诊病例王某某,自驾于2月21日入忻,其活动轨迹如下:
2022年2月21日
18:00 自驾从太原走108国道经云中南路胜利桥入忻州城区,到忻州市中心医院做核酸检测未做成;
18:25 自驾直接到忻州市和平街7天酒店入住,一直未外出。
2022年2月22日
9:58 到7天酒店隔壁金虎便利2819店购买饮用水,后开车去忻州市中心医院做核酸检测;
10:26 缴费;
10:38 采样;
10:45 到田森汇停车场停车;
10:50 进入停车场对面大刀削面馆吃饭
11:15 结账离开,返回停车场;
11:21 自驾离开田森汇停车场;
14:46 在东方红学校附近丽娟金虎便利3170店购买面包。
17:00 自驾回到7天酒店后一直未外出。
按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控要求,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经省、市、区专家分析研判,将和平街7天连锁酒店(地址:忻府区和平中街5号)、田森汇对面大刀削面馆(地址:忻府区云中南路10号)、金虎便利和平街2819店(地址:忻府区新建南路31号)、金虎便利新建东街3170店(地址:忻府区新建东街1号)、田森汇停车场(地址:忻府区五台山南路34号)列为封控区;将忻府区七一路以东,云中路以西,和平街以南,东大街以北列为管控区;将忻府区范围内其他区域列为防范区。
对封控区人员进行隔离管控,对环境进行检测消杀;对管控区内居民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逐步对防范区的居民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忻州市忻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