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践行“两山”理论的生动实践
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是群众心之所盼,也是忻州市执着绿色发展的核心诠释。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减污降碳”为总抓手,以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人民生态环境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显著提升,有力构筑了忻州全方位高质量赶超型跨越式发展的绿色本底。清新沁人的空气、清冽甘甜的汾河水、巍峨俊美的三北防护林……一幅“美丽忻州”的画卷正徐徐展开。
“十三五”期间,忻州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圆满完成了省下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2020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4.96,较2016年(6.61)改善约25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12天,较2016年(17天)减少5天;PM2.5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下降约21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SO2和NOx首次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和二级标准;国、省考水质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5.71%,达标率同比上升12.5个百分点,断面水质达到近年来最佳状态。2021年,忻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48,同比下降9.7%,全省排名第五;优良天数为278天,同比增加15天,优良天数比例76.2%,同比改善4.2个百分点。
“小环保”到“大环保” 构建生态优先新格局
近年来,忻州市相继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决策、制度和举措。忻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小环保”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大环保”转变。全市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原则,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336”战略布局,着力构建权责清晰、导向明确、多元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
忻州市委常委会把生态环保工作纳入“1+3”会议制度,在每季度分析经济运行情况的基础上,专题研究环保工作;在全省创新实行双主任制度的“河长制”,成立市、县、乡三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忻州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忻州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并就履行职责情况开展专项考核和追责问责。特别是在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忻州市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协调联络组,主要领导亲自签批领办,实地督导调研查办,层层压实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环保体制机制建设快马加鞭。忻州市率先在全省出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高标准编制《忻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两山四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规划》等一系列发展治理规划,明确“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总体思路和实施路径,为助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遵循;完成“三线一单”编制,确立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初步划分221个覆盖全市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推动形成环境友好、生态适宜的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规模。
生态文明建设同每个人息息相关,每个人都应该做践行者、推动者。忻州市将生态环保网格监管并入城乡综治网格工作,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统一管理使用。主动对标对表,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纳入“13710”督办平台,定期调度,适时问效。制定《忻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办法》,全面推行生态文明建设“一票否决”,有力发挥“绿色考核”指挥棒作用。
如今,越来越多的忻州人在市委、市政府的引领下,在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推动下,正在用实际行动践行“绿色生活”理念。“党政同责、政府全面负责、环保统一监督、各部门依法履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忻州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已经基本确立。
打好“三大治污战” 展现生态优美新面貌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攻坚战的号角已经吹响,忻州市生态环境局聚焦产业、能源、交通、用地“四大结构”调整,坚持问题、目标、结果导向,更加突出科学、依法、精准治污,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大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有效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再提升。
围绕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打好综合治理组合拳。加强多污染物协同管控和区域协同治理,建立健全“线上监控+线下监管”长效管控机制,强化落实“转型、治企、减煤、控车、降尘”5大举措。2021年,完成清洁取暖202516户,实施36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整治燃煤锅炉108台,深度治理工业炉窑35台,大力推进18个“公转铁”项目,淘汰柴油货车1800辆,将1275家企业纳入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全面保障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
“夯基础”与“补短板”两手发力,治源治水相结合,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制定地表水“一断面一策”,对180个入河排污口建立排污主体——排放口——水质断面的“三位一体”监管体系。强力推进全市8个县11个污水处理厂的新建、扩容、保温、提标和85.2公里城镇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网改造工作,建设完成67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2021年,全市14个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5.7%,无劣V类断面。16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Ⅲ类及以上水体,达标率100%。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排查核实224家尾矿库基本信息,开展黄河(汾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加快建设3个省级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宁武县大木厂煤业公司、春景洼村老窖水国家级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已申报国家项目储备库。全面推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构建危险废物智慧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农业面源污染管控措施,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
扎实推进“两山四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投资49.34亿元,实施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41个项目全部完工。高标准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10个、省级绿色矿山11个。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面积16079.0479公顷。
2021年,忻州市生态环境局针对环境顽疾,查病因、开良方,强力开展“斩污利剑”专项行动,组织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辐射安全大排查、违法排污专项执法检查、露天煤矿企业生态环境问题专项调查以及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等多项执法活动。2021年依法运用“四种手段”,实施环境违法行政处罚361起,罚款3411.8万元,形成了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和环境执法震慑力。
全民共享“生态红利” 实现生态文明新进步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大计。为此,忻州市制定出台《忻州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忻州市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地方性法规标准体系和政策体系“七大体系”,探索建立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联动的“三挂钩”机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采取PPP、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参与污染防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督导,积极推行县级执法机构“局队站合一”,推动执法下沉。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制定《忻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清单,市、县两级探索形成以“党政主导、部门主责、企业担责”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模式,逐步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进一步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保障。
环境保护工作也让广大忻州人民得到了丰厚的“生态红利”。加速打造忻州温泉康养、半导体、小杂粮产业基地;成功争取中央专项环保资金9亿元,拟与格力集团合作发展新型环保项目;有序推进8个全国重点镇和2个汾河流域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统筹推进“三北”防护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跨县域重点林业工程,全面实施“2333”造林工程;开展“两高”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治理露天矿山企业40家,整治不规范堆场54处,清理环境污点73处,绿化整形地面331700平方米;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形成了以忻府区蓝天集团、定襄县聚力环保产业园区和代县新型建材产业园区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发展园区,积极推进产业建设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加快形成以忻定原为核心,以县城为区域中心,以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点为基础的新型城乡格局。
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年接着一年干。在广袤的三晋大地上,美丽忻州的建设步伐正在不断加快,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厚植生态底色。
(来源:生态山西 王旭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