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的实施意见稿 决定提请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审议
省委书记林武主持会议
本报讯2月8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讨论拟提请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审议的文件,传达学习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审议通过《中共山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重点改革任务》《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安排部署全省档案工作。省委书记林武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中共山西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于2月9日在太原召开。会议讨论了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的实施意见稿和关于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稿,决定提请中共山西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审议。 会议指出,2021年,全省各级组织部门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基层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心做好党的二十大代表选举和大会精神学习贯彻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精准开展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着力抓好开发区考核工作,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以高质量组织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深入开展“三晋强基”工程,推动抓党建促基层基础工作能力提升和乡村振兴,持续加强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要进一步考准考实干部政治素质,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和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持续深化省校合作,努力建设过硬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 会议指出,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按照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用好改革关键一招和先行先试制胜法宝,完善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强改革系统协同配套,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改革工作中要统筹全局、整体推进,结合实际、明确重点,特别要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重大制度创新、有利于提升群众获得感的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扎实抓好各类试点事项,努力打造深化改革的“山西样本”,更好释放改革红利。各项改革任务的牵头和责任单位要坚决履行职责,特别是“一把手”要当好“第一责任人”,着力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科学、有序推进立法进程,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持续加大产业转型、区域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生态环保等领域立法力度,通过完善法治保障改革推进,通过深化改革健全法治体系。要扎实开展“小切口”立法,切小题目、切准特色、切细内容、切实措施,确保针对问题立法、立法真正解决问题。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会议指出,全省档案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职责,做好重点领域、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等档案服务,及时留存记录全省上下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壮阔实践。要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和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创新档案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着力提升档案服务质量和水平。要优化档案利用环境,简化档案利用程序,使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要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