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闫杰)11月30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今年1月至10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360.7亿元,同比增长20.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2个百分点。 限上企业销售保持恢复态势,1月至10月,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完成2077.3亿元,增长25.1%。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945.1亿元,同比增长24.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32.2亿元,同比增长33.9%。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1972.6亿元,同比增长24.1%;餐饮收入104.7亿元,同比增长48.2%。网上零售快速增长,限额以上网络零售额完成156.1亿元,同比增长101.7%。 商品销售持续向好。1月至10月,限额以上生活必需品类商品销售稳中向好,粮油食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同比分别增长24.4%、31.6%、20.3%;消费升级类商品消费继续保持快速增长,金银珠宝、化妆品、家用电器、家具、通讯器材、建筑及装潢材料同比分别增长46.2%、20.8%、44.5%、41.2%、24.8%、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