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以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群众举报,在城区七一北路水利大厦旁(旧交警宿舍)南侧有约245平米的违章彩钢房建筑,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存在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安排执法队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过调查了解,该违建于2008年建成,共有彩钢房12间245平米商铺,对外出租,该建筑未取得有关部门许可,擅自施工搭建而成,其搭建彩钢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属违法建设。
执法队员找到违建业主,对业主进行宣传教育,宣讲违建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耐心告知违建的危害性和不良后果,劝导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建。在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城管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城管执法人员、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市政治安大队民警、办事处干部、多次反复深入的思想劝导工作,最终获得该业主的理解和支持,承诺限期自行拆除违建。11月11日,在城管执法人员监督下,该业主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
此次违建业主自行拆违,不仅避免了对立情绪的出现,也极大地减少了拆违执法成本,为城管和市民之间营造了良好和谐的社会关系,为下一步控违拆违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表示,今后,执法队将继续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以更严的措施、更实的行动,查处违建,不断加强辖区内巡查监管力度,切实做好拆违控违工作,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