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晔)8月13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忻州市幼儿园和忻州市实验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收费标准由原来的390元/生/月调整为500元/生/月。
据介绍,这两所公立幼儿园调整保育教育收费标准,是按照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在收费单位提出申请,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进行调查测算,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并结合市区经济发展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调整初步意见,报请市政府审定后,由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忻州市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在调整收费标准后,将采取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的办法收费。即今年新入园的幼儿按500元/生/月的标准收费,现已在园的幼儿仍按390元/生/月的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