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统一部署,6月10日到30日,我市主要针对已经接种过第一剂次的人群集中开展第二剂次的接种,保障前期第一剂次接种人员在接种程序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第二剂次接种。为督促已接种第一剂次的人群尽快完成后续剂次规范接种,尽快建立起我市免疫屏障,市疫情防控办通告如下:
一、新冠病毒疫苗须完成全程接种才能获得理想的免疫保护。请广大市民关注自己的接种信息,接种灭活疫苗(北京生物、北京科兴)第一剂次已满56天的请立即就近到接种点接种第二剂次,已满21天、不足56天的请尽快接种第二剂次;接种重组蛋白疫苗(安徽智飞)已满28天的,请与接种点联系预约接种下一剂次。
二、新冠病毒疫苗可以异地接种,不论第一剂次在何地接种,均可携带身份证和第一剂次接种证明,在现居住地接种后续剂次。请居民相互转告与提醒,尽早完成第二剂次新冠疫苗接种,避免超期,共筑人群免疫屏障,共享健康美好生活。
三、各县(市、区)、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宣传,加强组织动员,落实属地责任和单位责任,分期分批有序组织群众在6月27日前尽快完成后续剂次接种,避免人群聚集拥挤,确保有序、规范、安全接种疫苗。
四、广大居民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五、7月份后,我市将继续开展第一剂次疫苗接种工作,新冠病毒疫苗全民免费接种政策不变,希望广大市民理解配合。
忻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