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为表彰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在脱贫攻坚战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征程中接续奋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决定,授予北京市支援合作办公室支援合作三处等153个集体“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赵勇等257名同志“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受表彰个人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其中,授予我省大同市乡村振兴局、吕梁市乡村振兴局、晋中市乡村振兴局、晋城市扶贫开发中心、运城市乡村振兴局、繁峙县扶贫开发办公室6个集体“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山西省乡村振兴局综合处处长张海光,忻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组织指导科副科长郑定国,阳泉市扶贫开发中心综合工作站站长刘锐,长治市乡村振兴局计划财务科科长段业鑫(女),阳曲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侯爱荣(女),应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张素忠,石楼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科员冯建平,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原负责人党建明8名个人“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