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忻州市代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忻州市杂粮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忻州市长城保护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的相关情况。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适应全市转型发展和民生需要,坚持“小切口”精准立法,突出地方特色、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制定出台了三部地方性法规,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提供了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新亮在发布会上表示,三部地方性法规的颁布施行,是推进法治忻州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忻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开放、推动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传承和弘扬历史文化、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据悉,《忻州市杂粮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共26条,从杂粮的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产业支持、产业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助力忻州打造“中国杂粮之都”,服务杂粮产业发展需求,推动杂粮产业高质量发展,是忻州农业转型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战略举措。
《忻州市代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共28条,对代县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原则、保护规划、保护管理、开发利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旨在在保护的同时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发挥代县资源优势,打造旅游品牌,推动当地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忻州市长城保护条例》于2021年1月25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共34条,从长城保护、管理、研究、利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旨在加强对长城的保护,规范相关利用行为,弘扬长城文化,发扬长城精神。
武新亮表示,忻州各级各部门将把学习、宣传、贯彻三部法规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以法治力量促进忻州高质量高速度赶超型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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