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10件,涉及6县(市),其中定襄县2件、原平市1件、宁武县2件、静乐县1件、保德县3件、偏关县1件。
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我市已将相关问题在第一时间全部移交所涉县(市)及市直部门办理,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