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热心市民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忻州城区汾源东街南三巷公共专用充电停车位被一些燃油车占用,使纯电动车车主寻找充电车位时存在诸多不便,希望相关部门及时整治,让公共资源发挥最大作用。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记者见到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李志峰。他说:“接到市民反映后,队里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到现场进行处理,对违规占用公共专用充电停车位的燃油车一律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拍照固定证据,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电子监控信息系统,依法处理;对车主在现场的违停车辆,对车主进行现场教育和劝离;下一步,直属一大队将加大对违规占用电动汽车专用充电停车位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 (记者 张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