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有热心市民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忻州城区前进西街有商户用凳子、锥桶等物品长期霸占门前公共停车位,导致过往司机和周边居民停车难。希望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制止这种不文明行为,给市民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停车环境。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记者见到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张卫国。他说,接到市民反映后,大队立即组织民警赶到现场,经过说服教育,商户现场撤离了障碍物,恢复了停车位。
在此,本报提醒广大读者,公共停车泊位属于公共资源,不是某个单位或个人的私有领地。任何人包括沿街店铺、业主、顾客、其他车主都有权停放车辆,但须遵循先到先停的原则。希望广大市民树立城市主人翁意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则,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张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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