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养犬给人们带来了精神慰藉和家庭温馨,但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带来了噪音、伤人、污染环境等诸多社会问题。为了给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忻州市委宣传部、忻州市文明办现联合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遵规守约,依法养犬。广大养犬的市民朋友们要认真学习已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忻州市养犬管理条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居民养犬公约,不违规养犬,不随意遗弃犬只,不带大型犬、烈性犬出入公共场所。户外遛犬时主动使用束犬链(绳)牵领,主动为犬只配戴嘴套,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如发生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要积极对伤者实施救治、采取免疫措施。
二要爱护环境,卫生养犬。携犬出户时,不随意践踏草坪、花坛,不占用公共设施,不在公共区域梳理犬只毛发。防止犬只在公园、休闲场所、道路及绿化带等地排泄粪便。要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排泄的粪便。
三要尊重他人,文明养犬。市民养犬要自觉接受邻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防止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遛犬,避免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不便。不携犬乘坐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员同意。不携犬与他人同乘电梯。
四要做好防疫,健康养犬。严格按照犬只防疫规定,及时到防疫部门为犬只进行免疫检查、注射疫苗,领取免疫证和免疫牌。病犬生病求医期间,不得随意外出遛犬,以免互相传染。
五要志愿劝导,规范养犬。每一位市民都应做文明养犬志愿者,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宣传养犬知识,讲解注意事项,提升群众文明养犬意识。及时发现并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为了人类和动物的和谐相处,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响应,踊跃加入到“文明养犬”队伍中来,以实际行动投身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为维护忻州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建设和谐健康的人居环境而共同努力!
中共忻州市委宣传部
忻州市文明办
2020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