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区设置公共充电桩停车位是为插电式新能源汽车充电提供方便,非插电新能源汽车占用此专用车位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200元罚款,扣3分。自设置专用车位起,忻州交警将重点整治此类违法行为,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