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农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忻府区“3693”脱贫攻坚策略的实施,建立持续稳定的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忻府区于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着力完善资产收益扶贫的实施意见》。抓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契机,从三方面将发展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与“三农”重点工作、脱贫攻坚总任务紧密联系,统筹推进。
——开展六种“合作”。一是扎实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引导农民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或统一流转给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化企业,使入股农户获得更多财产性收益。二是积极发展资金股份合作。鼓励支持贫困村成立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将扶贫专项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户,投资入股产业化龙头企业或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三是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合作。鼓励有条件的村进行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明权确股,与工商资本合作组建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进行资源开发和产业经营。四是大力引导农宅股份合作。积极探索农户以闲置农房所有权入股发展农宅合作社,鼓励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在宅基地上合作建房,共同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五是探索推进技术股份合作。鼓励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以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专利,通过作价入股的方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移转化。六是不断拓展多元股份合作。以产业化项目为载体,积极推动农户、村集体、合作社、龙头企业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让农户和村集体稳定分享产业链和价值链收益。
——夯实发展基础。一是加快各类产权确权流转。按照“能确尽确”原则,全面推进农村各类资产资源确权,尽快设立区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构,实现农村产权流转线上交易。二是发挥多元主体带头作用。鼓励农村致富带头人、龙头企业、村“两委”等主体创办、领办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吸引社员以多种形式参股,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三是在涉农项目安排上予以政策倾斜。在区级各类农业项目、财政资金、信贷资金投放、用地用电政策、人才支撑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持力度。
——实现三个“增收”。积极推进农民变股民,让增收渠道多起来。同时将财政定向投放到贫困户的帮扶资金,转变为贫困户持股,投入到村集体领办和创办的经济组织获益。一是政府主导农民入股实现增收。通过优先确权登记、优先财政注资、优先担保支持、优先提供贷款、优先产业覆盖、优先教育引导多种支持形式,让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有机会、有条件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从中获得收益、实现脱贫。二是政府推动农民入股实现增收。按照平等自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和推动农民以土地、资金、技术等多种方式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变为股民,让农民实现就近就业,提高土地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三是政府支持农民回乡入股实现增收。支持企业商人、返乡农民工等回乡创业就业,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通过开展农村资金变股金、资源变股权、农民变股民的改革,构建村企(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民互惠、工农互动、城乡一体的发展机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动扶贫方式向精准扶贫转变。(岳荣伟) |